唉,又是孤男寡女的,我本也不想的,但沒有其他人一起來!都是他不好,若他長得帥一點,可能有女生跟來的嘛!
說回重點。重點當然不在小白臉,而在<殘虐記 >,一本我超喜歡的書。我那時正很舒適地蹲在889的前面,桐野夏生的書就放在最低的一格,我愈來愈喜歡找放在這一列的書,因為它可以讓我很自然又合理地蹲在地看書,這比站著看其實更舒服!把書擱在架子看,高度最合於我當上一個懶懶爛爛的痞子!
我拿起<out主婦殺人事件>,我已不下3次把她帶回家了,卻每次也看不下,不是因為她不好,而是排版真的太差勁!出版者竟然把她排成上下兩節!真的沒辦法習慣如此的排列,又不是看報紙,為什麼要用這個方式排呢?讓人痛恨!雖然很想很想看,卻一次又一次被如此的排版阻撓了。終於我把她放回書架。
不久,身旁來了一個跟我一樣蹲得很舒適的人,她也是為桐野夏生蹲下來的。我看見她把<殘虐記>拿出來放在地毯上,可是指尖又回到書架,她要再拿 <燃燒的靈魂>,她這個動作告訴我她的興趣在書架上桐生的另外兩本書多一些,這真讓我不甘心,<殘虐記 > 不應該被視為次選的!就是那麼的一刻,我衝口而出,指著<殘虐記>,很「肉緊」地告訴她--「這本書好好睇!」,而且我是用高了八度的聲音告訴她的!
之後,她很開心的說--「我很喜歡這作者!」,於是兩個在地毯上很快樂地蹲著的痞子在互相介紹,她也很「肉緊」地指著<out主婦殺人事件>--「這本書好好睇!」
於是,我第4次把這幾位殺人主婦帶回家,這次,我一定會很用心地讓她們來向我交代殺人的始末,再也不會嫌棄她們居住在一個間隔奇差的地方。
很多時候,在圖書館﹑書店,每看見自己認為超讚的書卻沒人觸碰,心裡會為她們不值。但這次是我第一次如此勇敢地告訴人「這本書好好睇!」,真是第一次如此衝動!可能是因為對方跟我正展現著相同的身體語言使然。也幸好沒被對方回以忽視,反而是正面的回應與分享,這感覺真不錯!
但是,相信我不會有第二次如此的衝動,因為我之後感到耳朵在發熱,好像用9秒9跑了百米似的,這個就不太好了,被人看見,那豈不更瘀?!
好看的書太多了,若每每都來個衝口而出,我的臉皮豈不要被擦破?不成啊!都是寫寫讀後感好了!^^
以下是我的在aNobil的書櫃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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伸延閱讀: 禁室少女與<殘虐記>











